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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苏南京工程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3-18  点击量:44049次  分享至

南京工程学院2008年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启事
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培养工程应用型人才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南京市江宁大学城。
根据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
一、公开招聘人数:7人(电气工程、动力工程、计算机、机械制造与设计、自动化、材料、通信与信息以及建筑等工科类专业6人,心理学专业1人),由于我校现有辅导员队伍中女性占绝大多数,故今年招聘限定为男性。
二、待遇:经考试、考核正式录用人员享受学校现职事业编制教职工待遇,享有在职参加教育培训、进修等机会。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省内外2008年应届高校硕士毕业生(要求同时拥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工作扎实勤恳。

3、理论功底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5、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

6、身心健康。

7、一九八〇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

应聘报名者可将填写好的《南京工程学院2008年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连同个人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个人详细简历、学校审核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或扫描成文档形式以附件形式发至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或学工处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辅导员"字样。

(二)资格审查

1、由人事处和学工处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基本要求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不参加笔试考试者视为主动放弃。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形势与政策;

(3)高等教育及高校学生工作基础知识;

(4)文字表达能力;

(5)综合分析能力。

2、心理测试。

3、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按照招聘人数1:3确定

面试内容包括:

(1)语言表达能力;

(2)综合分析能力;

(3)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4)普通话水平;

(5)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

(6)仪表举止和气质,文明礼貌等。

(四)岗位考察

经过面试,按照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将被分配到学校及各院(系)学工部门担当为期一个月的学生工作助理,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进一步考察,并在考察期满后由所在单位填写考察鉴定表。在岗位考察过程中,学校安排住宿,伙食自理。

(五)考核

拟聘人员经过考试、考察后,由人事处和学工处将考核结果予以综合并呈报学校领导审定。

(六)体检、公示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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