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广东-深圳公办学校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2024年9月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8  点击量:6080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持续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9月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区属公办中学教师9名,具体职位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优秀教师。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条件

  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符合深圳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的事业单位现行人才紧缺岗位目录的。

  (五)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按第二专业报考的,须有相对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9日之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6:00登录“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类报名系统”选择“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2024年9月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最终报名结果以网络报名结果为准。

  (二)报名材料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并按要求上传到报名系统。

  (1)身份证、户口本;

  (2)毕业证、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的,还需提供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2年和目前仍在聘相应岗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5)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任教时间段、相关学段、学科教学等内容);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资格条件规定的业绩、荣誉等材料(挑选最主要荣誉上传即可;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需提供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主办单位盖章的比赛文件通知,证明为现场课堂教学比赛);

  (7)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聘资格。

  (三)线上资格审查

  1.由区教育局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岗位所有报考者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2.线上资格审查结果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17: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南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准考证。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线为8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和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9月1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9月19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小学、初中等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为不符合条件)。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招聘信息查询网址:南山教育在线

  (六)咨询电话:0755-26480211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400-838-9296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公告由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山区教育局

  2024年 9月13日


http://www.szns.gov.cn/nsqjyj/gkmlpt/content/11/11555/post_11555065.html#14973

附件:1.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2024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广华学校 2024-2025学年度招聘岗位需求

下一篇: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