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质监系统事业单位2008年招聘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9-09 点击量:54118次 分享至
根据工作需要,广西质监系统事业单位今年计划公开招聘技术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单位简介请登陆广西金质网www.gxqts.gov.cn/,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应聘者除了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自治区及市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招聘公告中规定的具体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报考县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备招聘公告中规定的具体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5日至20日为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名地点为各招聘单位(详见《招聘公告》附件招聘技术人员职位表)。报考者通过邮寄投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报名材料及报考费用送至各招聘单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学历、职称、资质证书复印件。报考者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广西金质网,按网上提示的方法下载报名表,所有材料均须交一式2份。报考费用包括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共60元(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上述报名材料和费用报考者务必在2008年9月20日前(以收到的邮戳为准)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各招聘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将在收到报名材料的当天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报考者务必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两种形式进行: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作为第一批考生,定于10月26日进行面试,届时将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置考场组织开展面试工作。考试总分为100分,即面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所得分数即为考生的分数;
其他不具备直接进入面试条件职位的人员,作为第二批考生,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方式,分别在南宁、柳州、桂林、玉林设置4个考场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工作。笔试时间定于11月1日进行,11月16日统一进行面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为合格,两项分数合计为考生的分数。
笔试统一考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报考者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经负责组织笔试、面试的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试。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和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按拟录用职位比例的1:1进行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金质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期1~3年。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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