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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

发布时间:2009-04-17  点击量:55161次  分享至

 广西区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

经东兴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共91名,其中:中学教师37名(其中高中特招17名);小学教师43名(其中定岗招聘20名);幼儿园教师6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5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

截至2009年3月31日止,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

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曾在东兴市教学岗位服务过的人员学历放宽到中专(含高中)以上,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二)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应聘岗位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符合专业条件但无教师资格证的均可报考,但聘用后一年内必须考取教师资格证);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4、报考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在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广西区户口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岗位、数额和具体条件

(一)特招高中教师17名。其中:面向在职教师公开招聘5名,分别是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和生物各1名;具体条件: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2、有高中教师资格证;3、99年以来曾获过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4、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以上四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分别是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各2名,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各1名。具体条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对应的教育或师范类专业。招聘范围:全国。

(二)普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5名。其中:物流管理专业教师3名;旅游管理专业教师1名;电子技术专业教师1名。具体条件:具有与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的应、历届毕业生。招聘范围:全国

(三)普招中学教师20名。其中: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4名、政治教师2名、英语教师4名、化学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史地教师2名。具体条件:具有与报考岗位对应的教育或师范类专业的国家承认学历本科以上的应、历届毕业生。招聘范围:全国

(四)普招小学教师23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5名、英语6名、信息技术2名、体育2名、美术2名。具体条件:具有与报考岗位对应的教育或师范类专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应、历届毕业生。招聘范围:全区。其中:语文和数学共11个岗位不限专业,但仅限于曾在东兴市教学岗位服务过的人员报考。

(五)定岗招聘小学教师20名。其中东兴镇红东小学1名、三德小学2名、楠木山小学2名、河洲小学1名、大田小学1名、江那小学1名;江平镇巫头小学1名、思勒小学2名、横隘小学1名、那漏小学2名;马路镇大桥小学2名、北联小学1名、北他小学2名、水尾小学1名。具体条件:红东小学、三德小学、楠木山小学、河洲小学、大田小学、江那小学、巫头小学和大桥小学共11个岗位面向曾在东兴市教学岗位服务过的人员招考,不限专业;思勒小学、横隘小学、那漏小学、北联小学、北他小学和水尾小学共9个岗位面向全区招考,不限专业。所有报考定岗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必须在所报考岗位服务五年以上。

(六)普招幼儿园教师6名。

具体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在东兴市教学岗位服务过的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幼教或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招聘范围:全区。

三、公开招聘照顾加分

照顾加分对象限于曾在东兴市教学岗位服务过的人员。照顾加分项目分两类:

(一)教龄分

教龄(指在东兴市内服务的教龄)每满一周年加1分,教龄不满一年但超过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二)荣誉分

1.获得省(自治区)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加5分;

2.获得地市级先进个人的加3分;

3.获得县级先进个人的加1分。

同时获得几种荣誉的,只取最高的计分;照顾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在东兴市教学岗位服务过的人员及其工作年限由学校出具证明,由东兴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半身相片到东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注:2009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证明应包含有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院(系)别、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办理情况等内容)。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1]150号文规定,每人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共110元。

2.资格审查。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公开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有3人以上(含3人)报考才予开考,不够3人报考的,须经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才可以开考。

3.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理论知识、时事政治等,试题满分为100分。报考特招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可免笔试。

4.试教。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和照顾加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试教成绩为100分。所有符合资格的特招高中教师都进入试教范围。

5.面试。除特招的高中教师根据试教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外,其他普招的招聘岗位参加试教的人员都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对职业的认识、职责、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6.考察。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照顾加分、试教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进行公榜;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及工作表现等,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7.体检。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标准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已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公示和聘用。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选按程序上报审批。待批复后,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人事、编制部门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应届毕业生公示期满如不能取得报考时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由东兴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全市各中小学(含村级完小)工作,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另从报考该岗位已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被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日-4月24日,报名地点:东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联系电话:0770-6260036。

2.笔试:2009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试教:2009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2009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5.考察:2009年6月下旬;

6.体检、公示:2009年7月下旬;

7.聘用:2009年8月31日前。

本简章由东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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