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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宁夏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3-20  点击量:44220次  分享至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0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25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367名(含192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银川市166名,石嘴山市18名,吴忠市52名,固原市152名,中卫市270 名。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扩大选人范围,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含2008年的应届毕业生)、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和资格条件要求
  (一)本次事业单位共招聘1025人,其中,研究生岗位共招聘192人,非研究生岗位共招聘83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二○○八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对岗位设置的应聘人员所需要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初审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08年3月20日8∶00至3月30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可直接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用人主管部门必须在两日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四)报名确认
  1.非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须按规定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方可得到报名确认,报名考务费120元,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08年4月1日24∶00。
  2.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得到报名确认(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
  3.农村特困大学生或城市低保人员免缴报名考务费,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确认时间为3月27日至3月28日,确认地点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四楼)服务大厅。确认时须携带资格审核通过后网上在线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近期同版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本人《农村灾民最低生活救助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
五、考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考试方法
  1.非研究生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操作测试)两部分。
  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岗位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面试工作须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指导、监督下,由各市、县(区)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后,根据报考人员成绩,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员。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5的,按报考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招聘单位必须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面试工作,并上报笔试人员名册。
  2.研究生岗位的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1)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
  (2)医疗卫生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基础知识;
  (3)其他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法律常识、写作知识、宁夏区情常识、时事政治等。
教育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师德、各自所报考岗位的学科  专业知识;
  医疗卫生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相关知识,按岗位不同分别设置为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中医学四个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的内容为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以上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2008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
  考生于考前5天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3.笔试时限为180分钟,分值为300分。
  4.对回族考生在其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增加3分。对2008年5月以前,在宁夏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或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农村计划志愿者),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在其笔试成绩上加5分;工作满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的,在其笔试成绩上加8分。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人事厅确定笔试合格线,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 :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缴验户口薄、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与岗位资格条件有关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6.为鼓励人才向艰苦地区流动,支援山区建设,报考固原地区、盐池、同心、海原、红寺堡县(区)的考生,可在全区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上降低分数段确定面试人员。
  7.笔试成绩于考后10日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
  (三)面试(操作测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招考岗位要求的能力,同时测试其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精神、气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由各招聘单位提前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
  4.面试工作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各市、县(区)人事部门、区直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操作测试)成绩×50%
六、考核、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
  (一)考核工作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被体检考生承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考生对体检的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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