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4-02 点击量:42845次 分享至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和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亲和力。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普通话标准且表达流畅,仪容仪表端正大方。
4、身体健康,表面抗原阴性且肝功能正常。
5、招聘条件:全国高等院校2008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等院校在职教师(副教授及以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周六、日不办公)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网上报名
3、报名地址:
①邮寄材料和现场报名地址: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时须填写《江苏省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技术职务证书、科研著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和面试②专业面试③试讲④测评
1、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教务处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20%、专业面试成绩按30%、试讲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凡招聘职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参加招考职位的面试,不受1:3确定的面试人数限制。
笔试成绩将在学校网站www.jltu.net进行公示。
4、面试按照我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四、录取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学院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因体检不合格未被聘用,将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替补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591222
联系人:孔翠萍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58591211
联系人:汪亮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