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调整人员结构和提高人员素质的需要,经区编委会批准,2008年,我区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10名工作人员。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及六合区人事局《关于印发〈六合区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字[2007]30号)精神,现制订招考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25日至1990年2月4日期间出生);
4、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和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00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和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本区户籍;
7、签有委培合同的毕业生,经委培单位同意,允许报考;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录用后工作未满3年(含试用期)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06年、2007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08年1月25日-2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事局。
2、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推荐表及户籍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区人事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职位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考笔试的开考比例为3:1。 报名情况将在六合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三、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和面试。
1、笔试 报考者须参加六合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内容在报名时公布。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的考试时间为 2008年3月16日 上午:9:00----11:30。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在区人事局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用人单位招考职位的录用人数以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由区人事局参照公务员面试考试的办法统一组织进行,面试考官由在市人事考官库考官中抽取的考官和用人单位的特邀考官共同组成。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用人部门录用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由区人事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五、录用审批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六合人事人才网(www.lhrsrc.com)予以公示7天后,由招考单位填写《六合区事业单位进人审批表》附《六合区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一式一份,按有关规定报区编委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区人事局发给《南京市六合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与原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考生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等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社会和